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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3 11:21:04  浏览:870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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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

化工部


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
化工部


一、《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以下简称《补充表》),是为补充完善(78)化劳935号文所颁发的化工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而编制的。
二、确定划入《补充表》的作业工种的原则,与1978年的范围表基本一致。即划入《补充表》的作业工种是长年从事并接触《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日子中度及以上危害的毒物,劳动条件差又一时难以治理的作业工种。
三、《补充表》列入了少数属于化工生产的高温作业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作业工种。凡由地方劳动部门或其它产业部批准的高温、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可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工种,只要工种性质、劳动条件与其相同,化工企业可以参照执行。
四、产品相同,工艺路线虽然不同但接触毒物毒性相似,又都符合划入标准,不再另列工种。中间体、合成单体已经包括在表列产品范围的,《补充表》也不再另列工种,以免重复。
五、催化剂活性组分多系重金属,其制备过程的危害,大体与同类无机产品相同,可以比照掌握。
六、化工生产车间的专职保全工、中控分析以及三废处理和长年直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中间试验操作工人,凡劳动条件与划入产品相同的,企业可提出申请,报省(区、市)化工厅(局)批准,比照划人的同类产品执行。
七、本范围表解释权属化工部劳资司。

一、化肥

┌─┬─────┬─────┬────────────┬───────────┬────────┬───┐
│编│ │ │ │ │ 劳 动 条 件 │ │
│号│产品名称 │生产方法 │ 划入工种名称 │ 包 括 范 围 │(接触主要毒物) │备 注 │
├─┼─────┼─────┼────────────┼───────────┼────────┼───┤
│ │ │ │ │煤球碳化,自动机,炉条机│ │ │
│1 │合成氨 │煤,焦化气 │水煤气(半水煤气)造气工 │,下灰,鼓风机 │一氧化碳,硫化氢 │ │
├─┼─────┼─────┼────────────┼───────────┼────────┼───┤
│ │ │中和法 │ │中和,酸泵,离心 │硫酸雾 │ │
│ │ ├─────┤过硫酸铵制造工 ├───────────┤ │ │
│2 │过硫酸铵 │电解法 │ │氨化,电解,结晶,干燥 │硫酸,氢氰酸 │ │
├─┼─────┼─────┼────────────┼───────────┼────────┼───┤
│3 │亚硫酸氢铵│氨吸收法 │亚硫酸氢铵制造工 │吸水,包装 │二氧化硫 │ │
├─┼─────┼─────┼────────────┼───────────┼────────┼───┤
│4 │氯化铵 │化合法 │氯化铵制造工 │反应,结晶,离心,包装 │氯化氢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无机产品

┌─┬──────┬────────┬─────────┬──────────────────┬────────────┬───┐
│编│ │ │ │ │ 劳动条件 │ │
│号│ 产品名称 │ 生产方法 │ 划入工种名称 │ 包括范围 │ (接触主要毒物名称) │备 注│
├─┼──────┼────────┼─────────┼──────────────────┼────────────┼───┤
│1 │溴化锂 │ 吸水法 │溴化锂制造工 │ 反应,浓缩,过滤 │溴化氢,溴化锂 │ │
├─┼──────┼────────┼─────────┼──────────────────┼────────────┼───┤
│ │ │ │无水亚硫酸钠制造 │ 硫黄燃烧,吸水,中和, 浓缩,脱水,干 │ │ │
│2 │无水亚硫酸钠│ 中和法 │工 │ 燥 │二氧化硫 │ │
├─┼──────┼────────┼─────────┼──────────────────┼────────────┼───┤
│ │ │ │ │ 硫黄燃烧,吸水,脱水,干燥 │ │ │
│3 │焦亚硫酸钠 │ 湿法吸收 │焦亚硫酸钠制造工 │ │二氧化硫 │ │
├─┼──────┼────────┼─────────┼──────────────────┼────────────┼───┤
│ │ │蒸发结晶法;亚硫 ┃ │ 投料,氧化,酸化,蒸发,过滤,结晶,吸收 │ │ │
│ │硫代硫酸钠 │酸钠,多硫酸钠氧 │硫代硫酸钠(铵)2造 │ │硫化氢, 含酚, 含甲萘胺 │ │
│4 │(铵) │化法;碳酸氢铵法 │工 │ 中和,浓缩 │的亚硫酸钠,硫化氢料液 │ │
│ │ │ │ │ │ │ │
├─┼──────┼────────┼─────────┼──────────────────┼────────────┼───┤
│5 │低亚硫酸钠 │锌粉还原法 │保险粉制造工 │ 发气,反应,后处理 │ │ │
├─┼──────┼────────┼─────────┼──────────────────┼────────────┼───┤
│ │(保险粉) │甲酸钠法 │ │ 合成,洗涤,脱水,干燥 │二氧化硫 │ │
├─┼──────┼────────┼─────────┼──────────────────┼────────────┼───┤
│6 │磷酸一钠 │泥磷燃烧法 │磷酸一钠制造工 │ 配料,燃烧,中和,蒸发 │泥磷,磷化氢,五氧化二磷 │ │
└─┴──────┴────────┴─────────┴──────────────────┴────────────┴───┘

续表:
┌─┬──────┬────────┬─────────┬──────────────────┬────────────┬───┐
│编│ │ │ │ │ 劳动条件 │ │
│号│ 产品名称 │ 生产方法 │ 划入工种名称 │ 包括范围 │ (接触主要毒物名称) │备 注│
├─┼──────┼────────┼─────────┼──────────────────┼────────────┼───┤
│7 │氯化磷酸三钠│中和法 │氯化磷酸三钠制造工│ 配料,中和,烘料,包装 │氯气 │ │
├─┼──────┼────────┼─────────┼──────────────────┼────────────┼───┤
│8 │六偏磷酸钠 │磷酐法 │六偏磷酸钠制造工 │ 燃磷,合料,聚合 │黄磷,五氧化二磷,磷化氢 │ │
├─┼──────┼────────┼─────────┼──────────────────┼────────────┼───┤
│ │ │ │ │ 备料,反应,过滤,碳化, │ │ │
│9 │次亚磷酸钠 │合成法 │次亚磷酸钠制造工 │ 浓缩,结晶,脱水 │黄磷,磷化氢 │ │
├─┼──────┼────────┼─────────┼──────────────────┼────────────┼───┤
│10│次氯酸钠 │氢氧化钠通氯 │次氯酸钠制造工 │ 氯化,吸收 │氯气 │ │
├─┼──────┼────────┼─────────┼──────────────────┼────────────┼───┤
│11│亚氯酸钠 │吸水法 │亚氯酸钠制造工 │ 配料,复分解,吸收 │二氧化硫,亚氯酸 │ │
├─┼──────┼────────┼─────────┼──────────────────┼────────────┼───┤
│12│锡酸钠 │碱解法 │锡酸钠制造工 │ 熔锡,碱解,蒸发 │硝酸 │ │
└─┴──────┴────────┴─────────┴──────────────────┴────────────┴───┘

续表:
┌─┬──────┬────────┬─────────┬──────────────────┬────────────┬───┐
│编│ │ │ │ │ 劳动条件 │ │
│号│ 产品名称 │ 生产方法 │ 划入工种名称 │ 包 括 范 围 │ (接触主要毒物名称) │备 注│
├─┼──────┼────────┼─────────┼──────────────────┼────────────┼───┤
│ │ │ │ 溴化钠(钾)制造 │ │ │ │
│13│溴化钠(钾) │ 还原法 │ 工 │ 投料,反应,浓缩 │ 溴,溴化氢 │ │
├─┼──────┼────────┼─────────┼──────────────────┼────────────┼───┤
│ │ │ │ 氟钽(铌)酸钾制造 │ │ │ │
│14│氟钽(铌)酸钾│ 提纯法 │ 工 │ 分解,萃取,漂洗,干燥 │ 氢氟酸,硫酸雾 │ │
├─┼──────┼────────┼─────────┼──────────────────┼────────────┼───┤
│ │金属钙 │ │ 金属钙(钠)制造 │ │ │ │
│15│(钠) │ 电解法 │ 工 │ 电解 │ 氯气 │ │
├─┼──────┼────────┼─────────┼──────────────────┼────────────┼───┤
│16│氢氧化钡 │ 化合法 │ 氢氧化钡制造工 │ 反应,脱硫,化合,结晶,后处理 │ 硫化氢,盐酸,钡盐 │ │
├─┼──────┼────────┼─────────┼──────────────────┼────────────┼───┤
│17│四氯化钛 │ 氯化法 │ 四氯化钛制造工 │ 氯化,过滤,精制,排渣 │ 氯气,氯化氢 │ │
├─┼──────┼────────┼─────────┼──────────────────┼────────────┼───┤
│ │钒及其化合 │ 直接法 │ 钒及其化合物制造 │ 混料,焙烧,浸出,浓缩 │ │ │
│18│物 │ 间接法 │ 工 │ 过滤,澄清,压滤 │ 五氧化二钒,钒化物 │ │
└─┴──────┴────────┴─────────┴──────────────────┴────────────┴───┘

续表:
┌─┬──────┬────────┬─────────┬──────────────────┬────────────┬───┐
│编│ │ │ │ │ 劳动条件 │ │
│号│ 产品名称 │ 生产方法 │ 划入工种名称 │ 包 括 范 围 │ (接触主要毒物名称) │备 注│
├─┼──────┼────────┼─────────┼──────────────────┼────────────┼───┤
│ │ │ │ │ 配料,混合,焙烧,粉碎 │ │ │
│19│铌铁 │铝热还原法 │ 铌铁制造工 │ 发火,还原,整理 │ 铌,氟化物,氢氟酸 │ │
├─┼──────┼────────┼─────────┼──────────────────┼────────────┼───┤
│ │ │连续法 │ │ │ │ │
│20│金属钽粉 │间歇法 │ 金属钽粉制造工 │ 酸化,萃取,结晶,还原,酸洗 │ 氟化氢,硫酸雾 │ │
├─┼──────┼────────┼─────────┼──────────────────┼────────────┼───┤
│21│氧化钽 │萃取法 │ 氧化钽制造工 ┃ 酸解,萃取,沉淀,干燥 │ 氢氟酸,硝酸 │ │
├─┼──────┼────────┼─────────┼──────────────────┼────────────┼───┤
│ │ │ │ │ 焙烧,浸取,净化,硫化, │ │ │
│ │ │合成法 │ │ 酸化,热分解 │ 硫化氢,氢氟酸,盐酸 │ │
│22│二硫化钼 ├────────┤二硫化钼制造工 ├──────────────────┤ │ │
│ │ │提纯法 │ │ 提纯,酸洗,干燥 │ │ │
├─┼──────┼────────┼─────────┼──────────────────┼────────────┼───┤
│23│三氧化钼 │焙烧法 │三氧化钼制造工 │ 投料,焙烧 │ 二氧化硫 │ │
├─┼──────┼────────┼─────────┼──────────────────┼────────────┼───┤
│ │锰及其化合 │ │锰及其化合物制造 │ 混合,还原,焙烧(反应) │ │ │
│24│物 │合成法 │工 │ 酸解,过滤,结晶,干燥 │ 硝酸,硫酸,氧化锰 │ │
├─┼──────┼────────┼─────────┼──────────────────┼────────────┼───┤
│ │ │ │ │ 酸熔,氧化,除杂,焙烧 │ 钴,硫酸,硝酸,盐酸 │ │
│25│钴化合物 │合成法 │钴化合物制造工 │ 结晶,离心 │ 氯化氢,氮氧化物 │ │
├─┼──────┼────────┼─────────┼──────────────────┼────────────┼───┤
│ │ │ │ │ │ 镍,硫酸,二氧化硫,氯 │ │
│26│镍化合物 │合成法 │镍化合物制造工 │ 酸熔,除杂,焙烧,离心 │ 化氢,氯气,氮氧化物 │ │
└─┴──────┴────────┴─────────┴──────────────────┴────────────┴───┘

续表:
┌─┬──────┬────────┬─────────┬──────────────────┬────────────┬───┐
│编│ │ │ │ │ 劳动条件 │ │
│号│产品名称 │生产方法 ┃划入工种名称 │ 包括范围 │(接触主要毒物名称) │备 注│
├─┼──────┼────────┼─────────┼──────────────────┼────────────┼───┤
│27│氯化钯 │合成法 │氯化钯制造工 │ 酸化,溶解,蒸发,干燥 │盐酸,氮氧化物 │ │
├─┼──────┼────────┼─────────┼──────────────────┼────────────┼───┤
│28│氧化亚铜 │火法合成 │氧化亚铜制造工 │ 烘干,火法合成 │氧化铜,氧化亚铜粉尘 │ │
├─┼──────┼────────┼─────────┼──────────────────┼────────────┼───┤
│29│氯化亚铜 │还原法 │氯化亚铜制造工 │ 焙烧,转化,水解,洗涤,干燥 │氯化氢 │ │
├─┼──────┼────────┼─────────┼──────────────────┼────────────┼───┤
│30│硝酸盐 │合成法 │硝酸盐制造工 │ 反应,过滤,蒸发,结晶,分离,干燥 │硝酸,氮氧化物 │ │
├─┼──────┼────────┼─────────┼──────────────────┼────────────┼───┤
│ │ │电炉加热 │ │ 投料,焙烧,冶炼,包装 │ │ │
│31│锌粉 ├────────┤锌粉制造工 ├──────────────────┤二氧化硫,锌蒸气 │ │
│ │ │坩锅蒸发 │ │ 熔锌,升化,冷凝,包装 │氧化锌烟雾,甲醛, │ │
├─┼──────┼────────┼─────────┼──────────────────┼────────────┼───┤
│ │ │ │ │ │ │ │
│32│光敏氧化锌 │空气氧化法 │光敏氧化锌制造工 │ 熔锌,氧化,涂布 │氧化锌,甲苯,二甲苯 │ │
├─┼──────┼────────┼─────────┼──────────────────┼────────────┼───┤
│33│磷化锌 │合成法 │磷化锌制造工 │ 混合,烧成反应,冷却,粉碎,包装 │磷化氢 │ │
├─┼──────┼────────┼─────────┼──────────────────┼────────────┼───┤
│34│磷酸锌 │中和法 │磷酸锌制造工 │ 配料,合成,干燥 │氧化锌粉尘,磷酸蒸气 │ │
├─┼──────┼────────┼─────────┼──────────────────┼────────────┼───┤
│35│碳酸锌 │中和法 │碳酸锌制造工 │ 反应,精制,干燥 │氧化锌粉尘,硫酸 │ │
└─┴──────┴────────┴─────────┴──────────────────┴────────────┴───┘

续表:
┌─┬──────┬────────┬─────────┬──────────────────┬────────────┬───┐
│编│ │ │ │ │ 劳动条件 │ │
│号│产品名称 │生产方法 ┃划入工种名称 │ 包括范围 │(接触主要毒物名称) │备 注│
├─┼──────┼────────┼─────────┼──────────────────┼────────────┼───┤
│36│硼酸锌 │合成法 │硼碳酸锌制造工 │ 配料,合成,干燥 │氧化锌,硫酸,锌粉 │ │
├─┼──────┼────────┼─────────┼──────────────────┼────────────┼───┤
│ │ │ │ │ │磷酸蒸气,硫化氢,磷化氢 │ │
│37│磷酸二氢锌 │置换法 │磷酸二氢锌制造工 │ 中和,转化,酸化,结晶,脱水 │氧化锌 │ │
├─┼──────┼────────┼─────────┼──────────────────┼────────────┼───┤
│ │ │ │ │ 酸溶,除杂,过滤,结晶,干燥 │镉,氧化镉,砷化氢,硫酸,硝│ │
│38│镉化合物 │合成法 │镉化合物制造工 │ (酸溶,精制,漂洗,干燥,焙烧) │酸 │ │
├─┼──────┼────────┼─────────┼──────────────────┼────────────┼───┤
│ │ │ │ │ │ │ │
│39│氧化铝 │中和法 │氧化铝制造工 │ 反应,蒸发 │硝酸,氮氧化物 │ │
├─┼──────┼────────┼─────────┼──────────────────┼────────────┼───┤
│40│α-氧化铝 │铵-明矾法 │α-氧化铝制造工 │ 反应,离心,浓缩,烧结,粉碎,三废处理 │二氧化硫,三氧化硫 │ │
├─┼──────┼────────┼─────────┼──────────────────┼────────────┼───┤
│41│聚合铝 │酸浸聚合法 │聚合铝制造工 │ 酸浸 │氯化氢 │ │
├─┼──────┼────────┼─────────┼──────────────────┼────────────┼───┤
│42│硫酸铝 │酸解法 │硫酸铝制造工 │ 酸解 │硫酸雾 │ │
└─┴──────┴────────┴─────────┴──────────────────┴────────────┴───┘

续表:
┌─┬──────┬────────┬─────────┬──────────────────┬────────────┬───┐
│编│ │ │ │ │ 劳动条件 │ │
│号│产品名称 │生产方法 ┃划入工种名称 │ 包括范围 │(接触主要毒物名称) │备 注│
├─┼──────┼────────┼─────────┼──────────────────┼────────────┼───┤
│43│氯化亚锡 │氯化法 │氯化亚锡制造工 │ 熔锡,氯化,结晶,脱水 │氯化氢,盐酸,铅,砷 │ │
├─┼──────┼────────┼─────────┼──────────────────┼────────────┼───┤
│44│硫酸亚锡 │氯化转化法 │硫酸亚锡制造工 │ 中和,反应,蒸发,脱水,干燥 │硫酸雾,氯气 │ │
├─┼──────┼────────┼─────────┼──────────────────┼────────────┼───┤
│45│三氯亚锡 │合成法 │三氯亚锡制造工 │合成,减压蒸馏,除砷,结晶,粉碎 │氯气,三氯化锑 │ │
├─┼──────┼────────┼─────────┼──────────────────┼────────────┼───┤
│46│钼酸铵 │湿法 │钼酸铵制造工 │投料,焙烧,氨化,中和,结晶 │二氧化硫,硝酸,硫化氢 │ │
├─┼──────┼────────┼─────────┼──────────────────┼────────────┼───┤
│ │次硫酸氢纳甲│二氧化硫锌粉甲醛│ │ │ │ │
│47│醛(雕白块) │法 │雕白块制造工 │反应,压滤,蒸发 │甲醛,二氧化硫 │ │
├─┼──────┼────────┼─────────┼──────────────────┼────────────┼───┤
│48│钼酸 │湿法 │钼酸制造工 │投料,焙烧,氨浸出,除杂,重结晶 │硝酸,氮氧化物 │ │
└─┴──────┴────────┴─────────┴──────────────────┴────────────┴───┘

续表:
┌─┬──────┬────────┬─────────┬──────────────────┬────────────┬───┐
│编│ │ │ │ │ 劳动条件 │ │
│号│ 产品名称 │ 生产方法 │ 划入工种名称 │ 包 括 范 围 │ (接触主要毒物名称) │ 备注 │
├─┼──────┼────────┼─────────┼──────────────────┼────────────┼───┤
│ │钨酸(包括三 │ │ │ │ │ │
│49│ 氧化钨) │钠复盐法 │钨酸制造工 │熬钨,煅烧,净化,复盐,后处理 │硝酸,氯,放射性镭,钍铀等 │ │
├─┼──────┼────────┼─────────┼──────────────────┼────────────┼───┤
│50│硼酸 │化学合成 │硼酸制造工 │溶解,酸化,结晶,脱水,干燥 │二氧化硫,硫酸雾 │ │
├─┼──────┼────────┼─────────┼──────────────────┼────────────┼───┤
│51│氟 │电解法 │氟制造工 │电解,净化,灌装 │氟化氢,氟氢化钾 │ │
├─┼──────┼────────┼─────────┼──────────────────┼────────────┼───┤
│52│氟硼酸 │合成法 │氟硼酸制造工 │投料,反应,蒸馏,包装 │氢氟酸 │ │
├─┼──────┼────────┼─────────┼──────────────────┼────────────┼───┤
│53│氢氟酸 │氟石硫酸法 │氢氟酸制造工 │反应,粗馏,脱硫,精馏,吸收 │氟化氢,硫酸 │ │
├─┼──────┼────────┼─────────┼──────────────────┼────────────┼───┤
│54│氢氟酸盐类 │中和法 │氢氟酸盐类制造工 │反应,烘干 │氢氟酸,氟的无机化合物 │ │
├─┼──────┼────────┼─────────┼──────────────────┼────────────┼───┤
│55│多聚磷酸 │化学合成 │多聚磷酸制造工 │合成,包装 │磷酸蒸气,五氧化二磷 │ │
├─┼──────┼────────┼─────────┼──────────────────┼────────────┼───┤
│ │ │三氧化磷,盐酸,水│ │ │ │ │
│56│亚磷酸 │解法 │亚磷酸制造工 │水解,脱酸,调制 │三氯化磷,盐酸 │ │
├─┼──────┼────────┼─────────┼──────────────────┼────────────┼───┤
│57│高氯酸 │电解法 │高氯酸制造工 │投料,电解,酸化,蒸馏 │氯气,氯化氢 │ │
├─┼──────┼────────┼─────────┼──────────────────┼────────────┼───┤
│58│三氯氢硅 │高温氯化法 │三氯氢硅制造工 │氯化,蒸馏,灌装 │氯化氢,三氯氢硅 │ │
├─┼──────┼────────┼─────────┼──────────────────┼────────────┼───┤
│ │ │ │ │ │二硫化碳,氯气,四氯化碳 │ │
│59│一氯化硫 │副产回收法 │一氯化硫制造工 │反应,分馏 │一氢化硫 │ │
└─┴──────┴────────┴─────────┴──────────────────┴────────────┴───┘

续表:
┌─┬──────┬────────┬─────────┬──────────────────┬────────────┬───┐
│编│ │ │ │ │ │ │
│号│ 产品名称 │ 生产方法 │ 划入工种名称 │ 包 括 范 围 │ (接触主要毒物名称) │ 备注 │
├─┼──────┼────────┼─────────┼──────────────────┼────────────┼───┤
│60│五氧化二磷 │氧化法 │五氧化二磷制造工 │劈磷,投磷,氧化,包装 │五氧化二磷,磷蒸气 │ │
├─┼──────┼────────┼─────────┼──────────────────┼────────────┼───┤
│61│六氟化硫 │化学合成 │六氟化硫制造工 │加料,电解,反应,精制,灌装,拆槽 │氢氟酸,氟气,六氟化二硫 │ │
├─┼──────┼────────┼─────────┼──────────────────┼────────────┼───┤
│ │三氟化硼乙醚│ │三氟化硼乙醚络合物│ │发烟硫酸 │ │
│62│络合物 │化学合成 │制造工 │造气,吸收,精硫 │三氟化硼乙醚络合物 │ │
├─┼──────┼────────┼─────────┼──────────────────┼────────────┼───┤
│ │亚硫酰氯 │ │ │ │ │ │
│63│(氯化亚砜) │氯磺酸法 │亚硫酰氯制造工 │反应,粗馏,精馏,灌装 │二氧化硫,氯气,氯磺酸 │ │
├─┼──────┼────────┼─────────┼──────────────────┼────────────┼───┤
│64│硫酰氯 │氯化法 │硫酰氯制造工 │反应,冷凝 │二氧化硫,氯气 │ │
├─┼──────┼────────┼─────────┼──────────────────┼────────────┼───┤
│65│氢溴酸 │赤磷法 │氢溴酸 │反应,沉降,过滤,蒸发 │溴化氢 │ │
├─┼──────┼────────┼─────────┼──────────────────┼────────────┼───┤
│ │ │高炉法,二氧化硫 │ │高炉(沸腾炉),除尘,转化,(还原),冷凝, │ │ │
│66│硫黄 │还原法 │硫黄制造工 │分离,过滤 │硫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硫│ │
└─┴──────┴────────┴─────────┴──────────────────┴────────────┴───┘

续表:
┌─┬──────┬────────┬─────────┬──────────────────┬────────────┬───┐
│编│ │ │ │ │ │ │
│号│ 产品名称 │ 生产方法 │ 划入工种名称 │ 包 括 范 围 │ (接触主要毒物名称) │ 备注 │
├─┼──────┼────────┼─────────┼──────────────────┼────────────┼───┤
│67│重水 │硫化氢双温交换法│重水制造工 │造气,压缩,交换,精硫 │硫化氢 │ │
├─┼──────┼────────┼─────────┼──────────────────┼────────────┼───┤
│68│磷化液 │中和法 │磷化液制造工 │投料,反应 │二氧化氮 │ │
├─┼──────┼────────┼─────────┼──────────────────┼────────────┼───┤
│69│抛光膏 │混合法 │抛光膏制造工 │熔油,混合 │氧化铬(含铬抛光膏) │ │
├─┼──────┼────────┼─────────┼──────────────────┼────────────┼───┤
│70│石墨 │提纯法 │石墨制造工 │提纯,离心,干燥 │氢氟酸,盐酸,硫化氢 │ │
├─┼──────┼────────┼─────────┼──────────────────┼────────────┼───┤
│ │氟化石墨 │ │ │ │ │ │
│71│(聚一氟化碳)│石墨法 │氟化石墨制造工 │电解,聚合 │氢氟酸,氟气 │ │
├─┼──────┼────────┼─────────┼──────────────────┼────────────┼───┤
│72│莹光粉 │化学合成 │莹光粉制造工 │配料,干燥,粉碎,焙烧,筛选,后处理 │镉,硫化氢,氯化氢 │ │
├─┼──────┼────────┼─────────┼──────────────────┼────────────┼───┤
│ │ │ │ │ │过氯化钡,氢氟酸,硝酸.四 │ │
│73│消气剂 │真空制钡压制法 │消气剂制造工 │制钡,制氯化锗,落料,清洗 │氧化碳 │ │
└─┴──────┴────────┴─────────┴──────────────────┴────────────┴───┘

三、农药

┌─┬──────┬─────┬──────┬────────────┬──────────────────┬───┐
│编│ │ │ │ │ 劳动条件 │ │
│号│ 产品名称 │ 生产方法 │划入工种名称│ 包括范围 │ (接触主要毒物名称) │ 备注 │
├─┼──────┼─────┼──────┼────────────┼──────────────────┼───┤
│ │ │ │ │ │苯及其衍生物,三氯化磷,五氧化二磷,甲 │ │
│ │其他有机磷类│ │其他有机磷类│配料,合成(含中间体制备) │醇,五硫化二磷,含磷中间体,硫化氢,氯气│ │
│1 │农药 │化学合成 │农药制造工 │后处理,包装 │硫酸,硝酸,有机磷农药原药等 │ │
├─┼──────┼─────┼──────┼────────────┼──────────────────┼───┤
│ │其他有机磷类│ │其他有机磷类│配料,合成(含中间体制备) │氯气,苯及其衍生物,环烯烃,氯代烃,硫酸│ │
│2 │农药 │化学合成 │农药制造工 │后处理,包装 │硝酸,有机氯农药原药等 │ │
├─┼──────┼─────┼──────┼────────────┼──────────────────┼───┤
│ │ │ │其他氨基甲酸│ │ │ │
│ │其他氨基甲酸│ │酯类农药制造│配料,合成(含中间体制备) │ │ │
│3 │酯类农药 │化学合成 │工 │后处理,包装 │苯,三氯乙醛,乙腈,异丁烯,对甲苯磺酸 │ │
├─┼──────┼─────┼──────┼────────────┼──────────────────┼───┤
│ │ │ │苄氯菊酯 │氯化,酯化,重排,环化,皂化│ │ │
│4 │苄氯菊酯 │化学合成 │制造工 │酸化,缩合,调制,包装 │DV菊酸,三氯化磷,甲苯,氰化钠 │ │
├─┼──────┼─────┼──────┼────────────┼──────────────────┼───┤
│ │ │ │ │ │氰化钠,异丙醇,氯代异丙烷,对氯氢苄,氯│ │
│ │ │ │氯氢菊酯 │酰氯化,缩合,醚醛化,调制,│化亚砜,α-异丙基对氯氢苄,间苯甲基苯 │ │
│5 │氯氢菊酯 │化学合成 │制造工 │包装 │甲醛 │ │
├─┼──────┼─────┼──────┼────────────┼──────────────────┼───┤
│ │ │ │敌虫菊酯 │ │2,4-二甲基苯胺,亚氨基酯,一甲胺,单甲 │ │
│6 │敌虫菊酯 │化学合成 │制造工 │醚醛及丁酸制备,调制,包装│脒,二甲苯,环氧氯丙烷,双甲脒 │ │
├─┼──────┼─────┼──────┼────────────┼──────────────────┼───┤
│ │ │ │ │ │二硫化碳,液氯,三氯硫,氯甲烷,邻苯二甲│ │
│7 │双甲脒 │合成法 │双甲脒制造工│酯化,胺化,缩合,调制,包装│酰亚胺,邻苯二甲酸酐,灭菌丹 │ │
├─┼──────┼─────┼──────┼────────────┼──────────────────┼───┤
│ │ │ │ │ │抗菌剂,硫黄,氯乙烷,二乙基二硫化物,硝│ │
│8 │灭菌丹 │化学合成 │灭菌丹制造工│氯化,胺化,缩合,包装 │酸,氮氧化物 │ │
├─┼──────┼─────┼──────┼────────────┼──────────────────┼───┤
│ │ │ │抗菌剂402 │ │ │ │
│9 │抗菌剂402 │氧化法 │制造工 │硫化,烷化,氧化,调制,包装│三氧化二砷,硫酸二甲酯 │ │
└─┴──────┴─────┴──────┴────────────┴──────────────────┴───┘

续表:
┌─┬──────┬─────┬──────┬────────────┬──────────────────┬───┐
│编│ │ │ │ │ 劳动条件 │ │
│号│ 产品名称 │ 生产方法 │划入工种名称│ 包括范围 │ (接触主要毒物名称) │ 备注 │
├─┼──────┼─────┼──────┼────────────┼──────────────────┼───┤
│ │ │ │ │配料,甲基化,成盐,置换,干│ │ │
│10│稻脚青 │化学合成 │稻脚青制造工│燥,包装 │三氧化二砷,硫酸二甲酯 │ │
├─┼──────┼─────┼──────┼────────────┼──────────────────┼───┤
│ │ │ │ │ │邻甲苯胺,氯仿,硫氢酸钠,水合肼,溴素, │ │
│ │克瘟灵(三环 │ │ │配料,缩合,闭环,合成,蒸馏│液氯,甲酸,甲苯,4-甲基-2-肼基苯肼噻唑│ │
│11│唑) │化学合成 │克瘟灵制造工│过滤,干燥,制剂加工,包装 │5-甲基-1,2,4-三唑苯肼噻唑 │ │
├─┼──────┼─────┼──────┼────────────┼──────────────────┼───┤
│ │ │ │ │三氮唑合成,频那酮合成,氯│异戊醇,甲醛,甲苯,液氯,甲酸,水合肼,氯│ │
│12│粉锈宁 │化学合成 │粉锈宁制造工│化,缩合,乳油配置,包装 │代特戊烷,频那酮,对氯酚 │ │
├─┼──────┼─────┼──────┼────────────┼──────────────────┼───┤
│ │ │ │ │ │氯气,硝基苯胺,氯硝胺,亚硝酸钠,二氧化│ │
│13│菌核净 │重氮脱氮法│菌核净制造工│氯化,重氮,脱氧,还原,缩合│氮,菌核净原粉 │ │
├─┼──────┼─────┼──────┼────────────┼──────────────────┼───┤
│ │ │ │ │氰化,水解,酯化,环合,蒸馏│ │ │
│14│稻瘟灵 │氰化钠法 │稻瘟灵制造工│调制,包装 │氰化钠,二硫化碳,苯,氯乙酸,二氯乙烷 │ │
├─┼──────┼─────┼──────┼────────────┼──────────────────┼───┤
│ │ │ │ │硫酸肼,双硫脲,噻二唑,氧 │水合肼,硫酸,盐酸,甲醛,硫氰酸铵,叶青 │ │
│15│叶青双 │双硫脲法 │叶青双制造工│化,包装 │双原粉 │ │
├─┼──────┼─────┼──────┼────────────┼──────────────────┼───┤
│ │ │ │ │加成,闭环,取代,扩环,干燥│苯胺,液氯,二氯乙烷,肼,甲苯,硫酸,盐酸│ │
│16│克瘟唑 │化学合成 │克瘟唑制造工│回收,包装 │甲酸 │ │
└─┴──────┴─────┴──────┴────────────┴──────────────────┴───┘

续表:
┌─┬──────┬─────┬──────┬────────────┬──────────────────┬───┐
│ │ │ │ │酯化,酰肼化,合成,干燥,包│ │ │
│17│叶枯灵 │合成法 │叶枯灵制造工│装 │苯甲酸,甲醇,水合肼,二硫化碳,二氯乙烷│ │
├─┼──────┼─────┼──────┼────────────┼──────────────────┼───┤
│ │ │ │ │氯化,缩合,中合,离心,干燥│ │ │
│18│拌种灵 │化学合成 │拌种灵制造工│包装 │双乙苯胺,硫酰氯,二甲苯,硫脲 │ │
├─┼──────┼─────┼──────┼────────────┼──────────────────┼───┤
│ │ │ │五氯硝基苯 │氯化,硝化,水洗,分离,干燥│ │ │
│19│五氯硝基苯 │化学合成 │制造工 │包装 │三氯苯,氯气,硝酸,硫酸,五氯硝基苯原药│ │
├─┼──────┼─────┼──────┼────────────┼──────────────────┼───┤
│20│二硝散 │固相法 │二硝散制造工│合成,精制,过滤,包装 │2,4-二硝基氯苯,硫氰酸铵,二硝散 │ │
└─┴──────┴─────┴──────┴────────────┴──────────────────┴───┘

续表:
┌─┬──────┬─────┬──────┬────────────┬──────────────────┬───┐
│编│ │ │ │ │ 劳动条件 │ │
│号│ 产品名称 │ 生产方法 │划入工种名称│ 包括范围 │ (接触主要毒物名称) │ 备注 │
├─┼──────┼─────┼──────┼────────────┼──────────────────┼───┤
│21│百菌清 │化学合成 │百菌清制造工│氨氧化,氯化,回收,包装 │二甲苯,氯气,盐酸,百菌清原粉 │ │
├─┼──────┼─────┼──────┼────────────┼──────────────────┼───┤
│ │托布津 │ │托布津制造工│光气制备,酯化,硫氰化,缩 │ │ │
│22│(甲基托布津)│化学合成 │(甲基托布津)│合,离心,干燥,包装 │光气,氯甲酸甲酯,邻苯二胺,硫氰酸钠 │ │
├─┼──────┼─────┼──────┼────────────┼──────────────────┼───┤
│ │ │ │ │亚硝化,还原,重氮化,磺化,│对氨基二甲基苯胺,二甲基苯胺,亚硝酸钠│ │
│23│敌克松 │化学合成 │敌克松制造工│过滤,包装 │盐酸 │ │
├─┼──────┼─────┼──────┼────────────┼──────────────────┼───┤
│ │ │ │ │氯化,丙酰氯,还原,缩合,调│对氯硝基苯,氯气,二甲苯,三氯化磷,甲醇│ │
│24│敌稗 │化学合成 │敌稗制造工 │制,包装 │3,4-二氯苯胺 │ │
├─┼──────┼─────┼──────┼────────────┼──────────────────┼───┤
│ │ │ │ │还原,2-溴丙烷制备,烷基化│邻硝基乙苯,邻氨基乙苯,溴化物,三氯化 │ │
│25│杀草醚 │间歇法 │杀草醚制造工│缩合,调制,包装 │磷,氯乙酸 │ │
├─┼──────┼─────┼──────┼────────────┼──────────────────┼───┤
│ │ │ │甲(丁)草胺 │配料,醚化,缩合,脱溶,调制│甲醇,甲醛,氯甲醚,乙基苯胺,三氯化磷, │ │
│26│甲(丁)草胺 │化学合成 │制造工 │包装 │苯,二甲苯,氯乙酸 │ │
├─┼──────┼─────┼──────┼────────────┼──────────────────┼───┤
│ │ │ │2-甲基-4-氯 │ │ │ │
│ │2-甲基-4-氯 │ │苯氧乙酸 │缩合,酸化,氯化,成盐,浓缩│ │ │
│27│苯氧乙酸 │化学合成 │制造工 │包装 │邻甲酚,氯乙酸,液氯 │ │
└─┴──────┴─────┴──────┴────────────┴──────────────────┴───┘

续表:
┌─┬──────┬─────┬──────┬────────────┬──────────────────┬───┐
│编│ │ │ │ │ 劳动条件 │ │
│号│ 产品名称 │ 生产方法 │划入工种名称│ 包括范围 │ (接触主要毒物名称) │ 备注 │
├─┼──────┼─────┼──────┼────────────┼──────────────────┼───┤
│ │ │ │ │ │对硝基甲苯,光气,氯气,甲苯,二甲胺,3- │ │
│ │ │ │ │配料,氯化,还原,蒸馏,酯化│氯-4-甲基硝基苯,3-氯-4-甲基苯胺,绿麦┃ │
│28│绿麦隆 │异氰酸酯法│绿麦隆制造工│胺解,包装 │隆原粉 │ │
├─┼──────┼─────┼──────┼────────────┼──────────────────┼───┤
│29│矮壮素 │化学合成 │矮壮素制造工│合成,包装 │二氯乙烷,三甲胺,矮壮素 │ │
├─┼──────┼─────┼──────┼────────────┼──────────────────┼───┤
│ │ │ │大豆激素 │钠砂,合成,精制,加氢,脱溶│二甲苯,氯苯, -甲基吡啶,苯基钠,氯仿, │ │
│30│大豆激素 │卤苯吡啶法│制造工 │包装 │苯,盐酸 │ │
├─┼──────┼─────┼──────┼────────────┼──────────────────┼───┤
│ │"920"及复合 │ │"920"及复合 │ │ │ │
│31│赤霉素 │发酵法 │赤霉素制造工│发酵,反应,培菌,后处理 │甲醛,乙酸乙酯,漂白粉,赤霉素 │ │
├─┼──────┼─────┼──────┼────────────┼──────────────────┼───┤
│32│助壮素 │一步合成法│助壮素制造工│合成,配料,过滤,包装 │吡啶,氯甲烷,助壮素原药 │ │
├─┼──────┼─────┼──────┼────────────┼──────────────────┼───┤
│ │灭鼠灵 │ │灭鼠灵制造工│ │ │ │
│ │(杀鼠灵,华法│ │(杀鼠灵,华法│缩合,提纯,蒸馏,干燥,制剂│苯叉丙酮,4-羟香兰素,三乙胺,灭鼠灵原 │ │
│33│灵) │化学合成 │灵) │包装 │药 ┃ │
└─┴──────┴─────┴──────┴────────────┴──────────────────┴───┘

续表:
┌─┬──────┬─────┬──────┬────────────┬──────────────────┬───┐
│编│ │ │ │ │ 劳动条件 │ │
│号│ 产品名称 │ 生产方法 │划入工种名称│ 包括范围 │ (接触主要毒物名称) │ 备注 │
├─┼──────┼─────┼──────┼────────────┼──────────────────┼───┤
│ │ │ │ │酯化,碱解,蒸馏,溴化,苯基│ │ │
│ │ │ │敌鼠钠盐 │化,酸解,蒸馏,环合,精制, │ │ │
│34│敌鼠钠盐 │化学合成 │制造工 │干燥,包装 │苯乙酸,溴素,苯,溴化氢,甲醇钠,甲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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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颁布单位:省人大 颁布日期:2002.01.11 实施日期:2002.04.01


第一条 为了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促进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各级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依照红十字会法和本办法开展工作。
省红十字会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省人民政府指导下,依法开展同国内外红十字会和外国红新月会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 县级以上按行政区域建立地方红十字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的工作,行业红十字会接受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的指导。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业、单位,应当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为红十字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全社会都应当关心和支持红十字事业。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或者红十字会对在红十字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六条 各级红十字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红十字会法及本办法;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救护;兴建和管理红十字会的备灾救灾设施。
(三)开展对贫困人群的社会救助活动。
(四)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救护培训,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
(五)开展无偿献血和艾滋病预防的宣传、组织工作;开展骨髓造血干细胞捐赠的宣传和捐赠者资料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七)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部署,参加国内外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八)完成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委托的事宜;
(九)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第七条 红十字标志的使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的规定执行,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违法使用红十字标志。
第八条 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
  (三)动产和不动产及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拨款。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和侵占红十字会的经费和财产。
第九条 以红十字命名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承担人民政府或者红十字会交付的救助任务。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兴办的与其宗旨相符的社会福利事业,同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扶持。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可以开展救助募捐活动,可以在辖区内的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全省性的红十字募捐活动,由省红十字会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省红十字会依法建立青海省红十字基金会。
  红十字会接受国内外捐赠的款物用于社会救助、公益事业和红十字事业。
红十字会在处分捐赠款物时,应当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并接受捐赠者的监督。
第十三条 企业或者个人向红十字会捐赠款物,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第十四条 红十字会接收的救护、救灾捐赠物资,公安、交通、铁路、民航、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优先办理有关手续。
佩带红十字标志执行人道主义救助任务的人员,有优先使用公用通讯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权利。
标有红十字标志用于人道主义救助的物资和交通工具,享有优先承运或者通行的权利,车辆免缴养路费以及路、桥通行费。
第十五条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宣传有关红十字事业的法律、法规;对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主义救助活动的公告、通报和公益广告,应当无偿播放或者登载。
第十六条 各级红十字会应当建立经费、财产以及捐赠款物的管理和审查监督制度,每年应当向理事会报告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各级红十字会的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同级人民政府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行业红十字会的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的检查监督。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违法使月红十字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的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 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红十字会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注:(2002年1月11日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关于颁发《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关于颁发《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86年6月30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建委、建设厅):
现将《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试行。在试行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告诉我们,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件: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工程效益,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格管理,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我国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经过资格认证,获得工程勘察证书或工程设计证书,才能承担工程勘察任务或工程设计任务。
第三条 勘察、设计工作是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对工程建设的效益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有着直接的影响。各级勘察、设计管理部门,必须切实做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格认证工作。

第二章 发证条件
第四条 发给工程勘察证书或工程设计证书,必须具备的条件是:有按国家规定的权限,经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程勘察、设计机构的文件;有专门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固定职工组成的实体;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一定的仪器、装备;具备独立承担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的能力。
1980年以后新组建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要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调整企业、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审批权限的请示报告(国发[1978]145号)的精神和(80)建发施字263号文的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后,才具备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的条件。
第五条 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中的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和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地质系统中的水文地质队,以及有能力承担工程地质的地质队,如果具备本章第四条规定的条件,经资格审查后,可以发给工程勘察、设计证书。如要实行收费制,必须经济上独立核算,扣除其注册人员的事业经费,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经济责任制。
生产、施工企业中的工程勘察、设计机构,除个别大型联合企业中在1980年以前成立的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外,在颁发证书时,应明确只限于本企业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对所承担项目的规模要加以限制。
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不应发给工程勘察、设计证书。

第三章 证书等级
第六条 工程勘察、设计证书分为甲、乙、丙、丁四级,制定分级标准的原则是:
甲级单位,是本行业的骨干勘察、设计单位。独立地承担过本行业中的大型工程项目的勘察或设计任务,并已建成投产。有较高的社会信誉。技术力量雄厚,各专业配备齐全,技术经济人员(包括概预算人员)配套。其中,各主要专业应配备一定数量并具有较长勘察或设计资历的技术骨干。有相应的技术专利、特长,或者能够利用国内、外工艺包,做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设计。有比较完善的质量、技术等管理制度。有比较先进、齐全的技术装备。
乙级单位,是本行业的主要勘察、设计单位。独立地承担过本行业中的中型工程项目的勘察或设计任务,并已建成投产。有较好的社会信誉。技术力量强,各专业配备齐全,技术经济人员(包括概预算人员)配套。其中,各主要专业应配备一定数量并具有一定勘察或设计资历的技术骨干。有相应的技术专利、特长,或者能够利用国内、外的基础设计,做出具有国内先进或比较先进水平的设计。有比较健全的质量、技术等管理制度。有基本配套的技术装备。
丙级单位,独立地承担过本行业中的小型工程项目的勘察或设计任务,并已建成投产。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齐全,人员配备合理。其中,主要专业应配备具有一定勘察或设计资历的技术骨干。有相应的技术水平。有质量、技术等管理制度。有必需的技术装备。
丁级单位,独立地承担过县以下单位或本企业中的小型工程项目的勘察或设计任务,并已建成投产。专业基本齐全,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其中,主要专业应配备有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有质量、技术等管理制度。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必要的工具。
第七条 甲、乙、丙、丁各级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的原则,在征求地方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制定,经国家计委统一平衡后,由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执行,并抄送各地各部门工程勘察、设计管理部门。工程勘察工作内容相近的主管部门,可以联合起来制定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分别颁布。
第八条 工程勘察证书和工程设计证书,包括证书和副本。副本中要详细写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等级和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具体范围,以及是否属于实行收费制单位。

第四章 审批权限
第九条 申请工程勘察证书或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必须先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式附后),按隶属关系报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的管理部门审查。
主管部门要根据分级标准和允许收费的条件,确定申请单位承担本行业勘察、设计任务的等级和具体范围,以及是否属于收费制单位。如要承担其他行业的勘察、设计任务,也要根据有关的分级标准,确定承担其他行业任务的等级和具体范围,一般要低于主专业的等级。如要申请其他行业的甲级资格,必须经过国务院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经资格审查后,属甲、乙级单位,请主管部门签署审查定级意见,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平衡后发给证书;属丙、丁级单位,由主管部门批准、发给证书。
第十一条 地区所属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资格审查后,属甲、乙级单位,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的管理部门签署定级意见,按主专业分别报送有关部,经行业资貉审查后由主管部签署意见,再经国家计划委员会平衡后发给证书;属丙、丁级单位,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的管理部门批准、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 获得甲、乙级证书的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证书规定范围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各地、各部不需再进行审查、登记和验证。
获得丙级证书的单位,只能承担本地区或本行业内的勘察、设计任务,如要跨地区跨行业承担任务,须经任务所在地或项目主管部门审查、验证。
获得丁级证书的单位,只能承担本单位、本县内的勘察、设计任务。
第十三条 审查和颁发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的主管部门,要根据发证条件,对申请单位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不顾条件滥发证书和下放证书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要追究责任。

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 工程勘察证书和工程设计证书,由国家计委统一印制、编号和发放,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翻印或自行印制。
第十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勘察证书和工程设计证书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建立证书资格升降制度,至少每两年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格进行一次统一检查。如发现达不到所持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级别的条件,应及时按本规定的审批手续降低其证书级别或注销其证书。有的单位因条件变化要求提升证书等级,应按其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管理部门经过严格审查后,发给临时升级通知书,允许承担一、两项升级后任务。如经过实践验证实其确已合格,可按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手续发给升级后的证书。如果甲、乙级单位四年内没有做出省、部级以上的优秀勘察、设计成果,对其资格等级要重新进行评定。
第十六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所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标明工程勘察证书或工程设计证书的级别和批准编号。审查勘察、设计的部门或单位,必要时可以核查其工程勘察、设计资格。
第十七条 未按本规定获得工程勘察证书或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不得承揽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任务。如违反本规定承接勘察、设计任务,一经发现,应立即制止。其勘察设计的工程项目,设计审查部门不予审查,施工单位不得施工,银行不予付款。如果发现无证单位或个人承担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已收费者,应没收其全部收入,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持证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为无证单位或个人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提供证书或图签,未经批准也不得超越证书规定范围承担任务,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直至吊销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单位。军队的勘察、设计单位由军队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发证,适用于军队内部,如果承担地方任务,须经任务所在地或项目主管部门验证。集体、个体设计单位仍按《集体和个体设计单位管理暂行办法》(计设[1985]
422号文件)执行,但如果申请甲、乙级证书,要按本办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国家计划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1987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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